被足球紋身,是我信仰的原創。
我不迷馬拉度納,所以我不信「馬拉度納教」。
我不愛羅納度,所以不對「森巴足球」痴狂。
我不崇拜碧根鮑華,「日耳曼坦克」不是我的皇帝。
但足球就是我的信仰,即使因為踢球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卻無怨無悔。
左手臂3次因為踢球骨折,但始終執掌,就是因為愛足球。
愛足球就來踢足球吧!
大家都說台灣是足球沙漠,但沙漠中也能綻放美麗的仙人掌。台灣愛足球的朋友還是很多的,周末假日到各校園走走,或是河濱公園,或者對公眾開放的足球場,都可以看到很多熱愛踢球的朋友。
打嘴砲不會讓你更快樂!寫Blog罵人只會顯得你很幼稚,踢足球才是最快樂的時光。
如果你看到我手臂上的疤痕,我會跟你說,那是被足球紋身!
我是被足球紋身的小孩!
只有自己投入到踢球的行列,才能感受足球的熱情。
曾經選擇高掛球靴,不能踢足球的日子真是灰暗,但隊友都勸我,不能忘情就回來吧,大家都等著你復出。
既然如此,那大家就等著我吧。很快,我就會帶著我的信仰歸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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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真的會使人快樂的… 加油啦! 快點復出啦! 真想看大仙的英姿!
有機會帶你去看囉
好長的疤,踢足球怎會這麼嚴重?被釘鞋踩過去啊?
摔斷的 哈 我是笨小孩
你是很棒的小孩 不屈不饒不怕摔... 加油~足球紋身的小孩!
我不怕 但真的很痛:><:
你真的很棒 以後小心點 加油加油~~
感受到了大仙對於足球的熱愛!^^
索尼斯大大耶 一定要謝謝的
會開這麼長的疤,應該是全身麻醉送進手術室的,而且裡面有鋼釘之類的吧?
是呀,醒來的時候沒什麼感覺 等麻藥退了 痛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