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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維耶順利取得華僑證明(圖片來源:麗台運動報)

比利時足球好手夏維耶日前同意代表中華民國參加國際賽,由於他的父親是台灣人,因此夏維耶擁有華僑身分,大仙很確定,夏維耶不必為兵役煩惱,因為華僑身分就是保護傘,根本不用當兵。

根據「僑民役男在台服務之相關規定」第五條「歸國僑民役男之服役辦法」中明示:無戶籍國民具僑民身分之役齡男子,自返回國內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屆滿一年時,依法辦理徵兵處理。僑民返國居住滿一年之計算方式:(一)連續居住滿一年。(二)中華民國七十三年次以前出生之役齡男子,以居住逾四個月達三次者為準。(三)中華民國七十四年次以後出生之役齡男子,以曾有二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累積居住逾183日為準。又歸國僑民役男之身分,以申請人取得僑務主管機關(僑委會)核發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或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之中華民國護照者認定之。

夏維耶日前回國已先拿到華僑身分證明書,由於他爺爺還住在台灣,要入籍取得身分證也沒有問題。雖然說有了身分證就要當兵,除非你已滿36歲,但華僑規定中有這麼一句:自返回國內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屆滿一年時,依法辦理徵兵處理。這就是保護傘,大仙為什麼那麼清楚?因為當年我也受惠於此啊。

夏維耶在比利時踢職業,家人也都住在比利時,根本不太可能會長住台灣,居住逾四個月達三次(夏維耶1983年出生,適用前者)都是不太可能的,他每次回來比賽加上集訓,頂多就是一兩個星期而已啊。

假如真的要長住台灣怎麼辦?每4個月出國一次就好,去那裡都行,最近的到香港或澳門走一趟就可以了,大仙以前也用這招啊。

所以,大家不用再煩惱。只要夏維耶順利取得身分證,代表中華隊就安啦。

附:
僑民役男在台服務之相關規定
僑民及雙重國籍役男也要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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