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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某電視台的政論節目不談政治談職棒簽賭,某知名體育節目主持人高談闊論,他認為要杜絕中華職棒簽賭就應該要廢除運動彩券,中職也要廢掉,改為甲組……真是壯哉斯言、狗屁不通。

中職要不要改回甲組我沒有意見,不過這確實是個壯士斷腕的好方法。沒有了中華職棒,自然就沒有職棒簽賭,也沒有職棒球員放水了。這已經不是治標治本還是對症下藥的建議了,根本就是左腳得了蜂窩性組織炎,不去看醫生而選擇上吊自殺。

至於杜絕中華職棒簽賭要廢除運動彩券,這不知又是那門子的自作聰明,還是收了地下組頭的遊說分紅?

台灣的地下簽賭根深蒂固,本來就是個難以割除的毒瘤。當初通過要開運動彩券,目的不就是為了打擊非法、創造稅收、以及改善台灣的運動環境嗎?如果不分青紅皂白把罪狀賴到運動彩券頭上,那當初同意通過的立委諸公,難道都是頭頂生瘡、腳底流膿,要讓中華職棒爛到腐肉生蛆的大壞蛋?

太多人在談論中華職棒簽賭的問題,黑道威脅、球員不自愛、受不了酒色財氣的誘惑……但不管黑道如何可惡、地下組頭如何囂張,原因都只有一個字:錢。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無人問,這是人盡皆知的道理,地下賭博如果不是一年有幾百幾千億的營業額,政府怎麼會想要分一杯羹?但問題來了,合法的運動彩券已經成立,但為何非法的地下業者殺之不絕?

這個問題其實也已經有很多人談論過無數遍,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受限於公益彩券發行條例有關獎金支出比例不得高於總投注金額75%的規定,因此使得運動彩券必須調低賠率和無法開單場(或只能開很少單場)。

賠率過低和不開單場是跟誰比較呢?當然是地下賭盤(也有部份玩家是連到國外下注),這表示運動彩券實質上沒有競爭力,唯一用得上的口號是,運動彩券合法有保障,贏錢一定賠,並且提醒您:投注地下賭博為非法行為,請勿以身試法。

如果某知名體育節目主持人認為,運動彩券的存在既然是為了打擊非法,但卻沒有達到目的,那不如把它廢了,或許還有討論的空間。但把中華職棒簽賭歸咎於運動彩券,那真是眾口鑠金,積非成是。

當初運動彩券對於是否要開放中華職棒下注有一個很重要的考量點是,中華職棒是不是一個公平公正的職業聯盟?我相信絕大部份的球員都是清白努力,全心奉獻給棒球的,但只要有一兩顆老鼠屎,整鍋粥就不得不倒掉。如今證明,運動彩券不開中華職棒的單場投注,確實有幾分道理。

運動彩券的運作一切透明公開,可以肯定的是,絕對不會去收買球員放水打假球,如果台灣沒有任何非法的地下賭博,自然就可以還給中華職棒一個清新健康的打球環境。

要如何消滅地下賭博呢?至少有三個辦法:

一.提升運動彩券的競爭力,地下賭博自然消失。以香港為例,在賽馬會開放足球博彩之前,地下賭球風氣很盛,但馬會一出誰與爭鋒。重點是馬會的賠率有競爭力,每年結算的總獎金支出率大概是85%,政府博彩稅是稅前毛利的50%,大約是銷售額的7.5%(15% x 50%),比台灣政府拿的百分比少得多了,但問題是營業額較台灣的運動彩券多出數十倍,政府實際拿到的稅收只有多沒有少。所以立委諸公們必須盡快通過運動彩券法,為75%的獎金支出比例鬆綁,不要設定上限。一旦運動彩券的賠率變高、場場單場、玩法更多元,誰還要去玩地下的?政府的稅收還能大幅增加,何樂而不為?

二.政府嚴厲取締。地下博賭本來就犯法,但賭博向來不是大罪,才會讓地下業者肆無忌憚。嚴刑重罰,才會有阻嚇作用。

三.讓地下業者就地合法。這一招政府最會了,趕不走殺不掉就讓你合法嘛,納入管理同樣可以增加稅收,而且有競爭才有進步,這對業者也是好事。但必須嚴厲禁止收買球員等事情發生,一旦查獲,吊銷執照、罰款還要坐牢。不過,由於運動彩券是通過競標取得6年的經營權,為求公平起見,2014年重新招標才能討論這個可能性。

如果問題和答案如此清楚,我必須呼籲大家:要救中華職棒,先挺運動彩券!如果你我都不去玩地下賭博,自然也就壓縮他們的生存空間。沒有地下賭博,中華職棒才能浴火重生。

PS.第二點是很難做到的,可以看看這篇《你該知道的共犯結構@竹板凳的漁瘟》,但難還是要去做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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